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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终于上好牌了,再也不用为这事跑来跑去了!感谢巡察组对我反馈的问题的重视!”巡察回访电话接通后,雷先生在电话里面激动地告诉巡察组。4月22日,困扰了芙蓉北路街道辖区居民雷先生一个多月的电动车上牌难题,在巡察组的帮助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0年4月,区委对7个街道下属的47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第十轮巡察暨社区党组织交叉巡察。区委巡察组进驻社区第一天,辖区居民雷先生便向巡察组抱怨:“我想给电动车上牌照,但电动车的合格证遗失了,我跟社区反馈过多次,但社区以未明文规定为由拒绝我的诉求。”

接到雷先生的投诉,巡察组立马着手调查,根据2018年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和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摩托车、电动车遗失证明”属于被取消的证明材料,社区不必出具;但对于社区是否可以出具“电动车发票、合格证遗失证明”却未作明确规定。巡察组通过向辖区内多个社区了解到,各社区均存在类似的居民诉求,但各个社区处理方式不一。

证明是否可以开?巡察组经过慎重讨论后一致认为应该满足居民的诉求,一是有利于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二是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取消;三是如果根据社区对车主的熟悉程度决定开与不开,反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在巡察组的指导下,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了解了情况,确认了当事人身份,并请当事人对电动车购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后,雷先生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以此为契机,巡察组同芙蓉北路街道下属7个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在来找社区盖章的居民很多,也有一些高风险证明困扰着社区。巡察组工作人员要求社区干部务必要吃透出具证明工作的新规,树牢宗旨意识、厚植民本情怀,从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事情抓起,解决他们生活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这几天我们正好也有一位居民因为电动车发票遗失过来开证明,当时我觉得没法核实,就拒绝了,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巡察组的一番话让我茅塞顿开。确实,不熟悉车主情况,咱就要想办法去熟悉,花点时间没关系,决不能生硬地把老百姓往外推!”金泰路社区书记王敏感慨道。

服务“暖心”方能凝聚“民心”。对广大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巡察组要求社区工作人员一定要有真心为民的情怀,多上门走访、多调查了解、多掌握情况。只要工作深入细致,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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