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cfx8.com--师德师风建设】

【篇一】

在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我国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显现出新一轮的发展活力。

乡村振兴集产业发展、社会繁荣、环境宜居、文化复兴、人气集聚、组织建设完善等内容于一体,是全方位、全领域、全系统的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实践领域,有着自己的振兴路径。

以农业为基础,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是乡村发展的根本,要找准产业,重点要基于更高效、更生态、更智慧的农业;

其次应注重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

同时,针对有工矿、商贸、旅游基础的乡村,要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推进农业与新工业、互联网、旅游、养老等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农业公园等新业态,但应注意不要村村搞旅游,村村搞工业。

注重乡村乡土性,保留原始风貌,复兴乡土文化。建设美丽乡村不同于建设美丽城市,要坚持村要像村。在乡村建造中,需要在保护传统村落文化、保存原始风貌和生态肌理、保留乡村社会价值体系和集体情感记忆的基础上,深入发掘乡村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并运用现代手段,打造乡土的、健康的、休闲的、历史的乡村,使乡村成为守望乡愁的重要场所。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激活乡村力量,培养新乡贤。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顺应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和村集体、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振兴不是简单地给予式的帮助,要把乡村人的利益考虑好,多培养乡村能人,多给予政策支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热情;

要把“老乡”的思维方式摸透弄清楚,遵循他们的思路去引导,自下而上,上下联动,从而激活乡村自身的造血能力。

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的发展战略,因此,作为基层干部,必须要充分地认识实施这一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思想,提高意识,提高为人民谋福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有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

在我们农村,有着这样的说法: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是否真正当好一个基层的干部,在群众的心里自然都有一杆秤,是否真正的俯下身子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发展千方百计找出路,改变乡村面貌。这在群众心中也是不言而喻的。

乡村干部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手持农业发展大计,手握乡村振兴大权,责任重大,绝对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把自己与乡村的命运连紧紧的连在一起。

乡村振兴,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都要有一个全面的提升,把建设新农村、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放在首位,结合乡村实际,选定规划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实现目标。

为了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基层干部,必须要强化自我,加强学习,练就过硬的本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现我们的目标。打铁先需自身硬,要把自己置身与学与做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素质,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好把式。

【篇二】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转型的过渡时期。从贫困县、贫困村再到贫困家庭,中国的扶贫开发强调对贫困对象的全方位帮扶,在组织领导、资金、人才和政策投入等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帮扶体系。正是由于这一帮扶体系,中国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取得卓越成就。然而,这种针对扶贫开发形成的帮扶理念并不适合乡村振兴。因为扶贫开发只是针对少数贫困对象,聚焦贫困户脱贫增收,扶贫对象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乡村振兴则是面向全部农村和农民家庭,促进乡村产业、文化、人才、生态和组织等的全面振兴。因此,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首先必须改变观念,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下,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由“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我国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是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同时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这是一条能够满足“不愁吃不愁穿”的稳定温饱标准。同时,为了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国家采取了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的超常规脱贫攻坚举措。在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后,我国的减贫战略将由绝对贫困治理向相对贫困治理、由收入贫困治理向多维贫困治理、由超常规扶贫攻坚向常规性贫困治理转变。“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根据发展阶段和情况变化做好规划衔接,推动国家减贫战略转型。要编制好“十四五”时期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要尽快研究制定新的国家贫困标准,明确未来减少相对贫困的战略思路和政策措施,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建立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减贫的长效机制。我国脱贫攻坚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显著成效,最为关键的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减贫工作体系,形成了包括组织领导、驻村帮扶、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接续战略,是对全面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助推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需要认真并借鉴脱贫攻坚中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建立一个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新的工作体系。这一工作体系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篇三】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其关键在激活乡村治理效能,形成党建引领、德治先导、法制护航、以人为本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夯实乡村治理基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保障。

党建引领,凝聚乡村治理“核心引擎”。党管农村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前提,也是将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的关键所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凝聚村级事业发展向心力,把党的建设渗透到乡村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同时,还要不断推动管理、服务与资源下沉,在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下功夫,以培养出更加紧密团结的党群关系,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确保乡村振兴收到实效、得到群众拥护。

德治先导,形成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要重建乡土文明、保留“乡愁”价值,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和谐文明程度大提升,形成亲密团结、友好互助的乡村文化氛围。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涵育文明新风,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劳动光荣、懒惰可耻”等自立自治思想观念。要把“科技支撑”作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人为本,突出民主自治“主人翁”。自治强基,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让农村自治“实”起来;

以“经济建设”为抓手,让农村自治“硬”起来。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把服务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成为“决策主体、执行主体、监督主体”,提高其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服务与治理并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只有做到乡村振兴为人民、靠人民,振兴成果人民享,才能汇聚起强大合力,让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得以发挥。

法治护航,提供乡村治理“硬性保障”。法治是乡村治理有效的基础和根基,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信访接待、矛盾调解、便民服务、权益维护等一条龙服务,形成更加完善健康、积极和谐的乡村治理氛围。要深化农村普法宣传,尽量运用贴近生活、符合实际的普法故事,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切实提升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形成乡村治理良好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同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国家快速发展、乡村亟需转型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立足国情,转变思想,努力构建党建引领、德治先导、自治强基、法治护航的乡村治理现代化体系,走出基层治理的新路子,创造服务管理的新模式。

【篇四】

据10月21日《重庆日报》报道,在重庆市永川区,有一支以新乡贤为主体的乡村振兴民间“智囊团”。他们是家乡的守望者与乡土精英,也是老百姓心中的“权威人士”。对老百姓而言,其话语权堪比党员干部。正因为“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群众信得过”,所以新乡贤的力量不容小觑。

“新乡贤”主要指同本地乡土有联系的,有知识、有能力,依靠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感召力,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的贤达人士和民间精英。作为新时代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主体,其在扶贫济困、乡村治理、矛盾调解、涵养乡风方面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凝聚民间智慧,注入强大正能量。

时代在进步,如今新乡贤的评选标准已顺应时代发展。过去,乡贤是指有作为的官员,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而今新乡贤指的是“有威望、接地气、能带头、起作用”的草根群体、民间力量,所以其评选标准必须严格把关。永川区通过院坝会初评、村民代表会评议、初评候选人公示、镇街复核、相关部门评议、正式候选人公示、镇街认定等七个步骤把“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正派、处事公正、群众公认”的新乡贤评选出来,他们当中既有致富带头人,又有老党员、老干部,还有一些热心志愿者。

无论是回乡创业助农增收的经营大户,还是走街串巷宣传政策的文化贤人,又或者是耐心倾听群众声音、协调矛盾轻车熟路的“和事佬”……其身影已然活跃在乡间大地,不断带领乡亲们既“富口袋”又“富脑袋”,令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打响乡贤牌,要进一步发挥新乡贤的有益力量。要培育好新乡贤。择优选拔产业致富带头者、生态文明实践者、乡风文明传播者加入乡贤队伍,使之成为新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通过平台搭建、乡情感召、政策引导等方式,为新乡贤发挥作用创造便利条件,从内心上多尊重乡贤。比如,以文为媒,多成立一些乡贤工作室,开展乡贤联谊走访活动,通过返乡会、座谈会等形式各抒己见,为乡里的发展建言献策,确保新乡贤有“用武之地”。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乡贤文化的宣传力度,提升乡贤文化的导向力,用乡贤文化促进乡村文明、推动乡村发展。

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还得交给乡贤干,支持乡贤干,跟着乡贤干,为乡村振兴插上腾飞翅膀,凝聚智慧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篇五】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对乡村振兴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探索,为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积累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但是个别地区好大喜功,大跃进浮夸风,提出用三年时间实现乡村振兴,极大偏离了党中央的路线,亟需进行规范。

一是乡村振兴已有时间表。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是农业农村牵一发动全身。农业稳则天下稳,农民安则天下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脱贫攻坚是聚焦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而乡村振兴则是聚焦整个乡村,远超脱贫攻坚工作范围,各级党委政府要摆脱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定势思维,以全局观农业农村,以整体观乡村振兴。

三是乡村振兴要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在脱贫攻坚期间,各地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要务,降低了对经济发展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乡村振兴是长达三十年的漫长战役,时间长任务重,投入的精力和物力巨大,如果不注重经济发展,会导致乡村振兴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各级要按照党中央制定的乡村振兴路线图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推进,切不可好大喜功,大跃进浮夸风推进。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2018年2月20日)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切实抓好农村的基本产业、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建设农业强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湖北乡村振兴新篇章。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富美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二、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坚持质量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1.实施质量强农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农业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200个产品品牌。大力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建设双低油菜生产保护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设一批精..

.品果园、生态茶园、放心菜园、道地药园和现代烟草基地。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按户连片耕种、稻田综合种养等模式。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强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2.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加强农林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三农”气象保障服务。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全省农村电商销售额过千亿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培育精品旅游名镇名村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

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围绕优质农产品,提高种业创新和保障能力,培育10个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基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着力建设富美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环境,重塑乡村文明,完善乡村治理,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5.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实施荆楚富美乡村建设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到2020年完成精准灭荒200万亩。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3年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格环境监察,落实县乡两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6.繁荣农村文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兴盛工程。充分挖掘荆楚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古树、民俗、农业遗迹等遗产。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村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

.代新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等陈规陋习。

7.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探索村“基层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确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8.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项目、金融的支持力度。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造血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召回制度。

9.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和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途径,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获得更多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四、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0.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亲情牌”“特色牌”,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省级筹措资金,对“三乡”工程建设先进县市给予奖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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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3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探索自然村、组公路的管养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色的信息产品和服务。

1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城乡教师培训交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并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3.引导人才支持乡村振兴。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制定在大专院校为乡镇农技机构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政策。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大学生到乡村和企业实习实训。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14.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建立完善全省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完善承包权有偿退出和经营权抵押担保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

.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政策。

1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持有或参与经营分红。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17.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农垦改革等。推进实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六、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和保障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注重科学规划,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18.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

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完善“三农”综合考评制度。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

19.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市县政府自主统筹空间。支持市县政府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滚动、有偿使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借贷。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推进省级农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组建农垦集团。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拓展业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开办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农业巨灾保险。

20.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

21.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精神,加强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凝聚全省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做好乡村振兴档案工作。鼓励地方创新、尊重基层创造,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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