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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依法治国党组理论学习交流发言

(篇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这也标志着我国开启了法治建设新阶段,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法治建设进入“新常态”。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深化改革、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这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两个“轮子”,充分说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使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自治州人大在我国家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依法治州过程中要发挥好主导作用,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的授权和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起草办法》规定的程序做好立法工作,在州委领导下正确处理好与 “一府两院”的关系,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监督职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而我作为一名在人大工作的干部应努力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和制定自治州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人民自由、平等、安全和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先要制定高质量的法律,即良法。所谓良法,应当具备四个特点,

即: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符合良好社会道德伦理、符合立法技术规范。制定出来的法律应当是概念明确、简明易懂、适用性强、便于操作。特别是自治州制定的单行条例还应当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充分行使变通权,制定更加符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民族特色的单行条例。**州人大常委会《条例起草办法》第五条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党组须将五年立法规划报中共**州委审定同意后,由州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决定,印发各有关部门执行,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并得到不断完善,各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立法工作与法治实践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切实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奠定良好制度基础。要制定和修订出高质量的单行条例,应当在两个“着力推进”上下功夫。

一是着力推进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就是要使法律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良好的法律制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是建立在对社会实践进行概括和总结基础上的结晶。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应用社会调查方式方法,科学征集确定立法项目,防止为立法而立法。正确认识和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不同区域、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在党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法律的管理职能和服务保障职能的关系,确保所立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时代发展,提高精细化立法水平,健全和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坚持法律出台前后评估制度,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法律语言大众化,增强群众认可度和社会适应性。切实研究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逐步扩大地方立法权限,充分体现地方各级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自治州立法的民族特色和灵活性,适时依法制定、修订、废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时解决不同区域存在的特殊社会问题。

二是着力推进民主立法。民主立法,就是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州人大常委会《条例起草办法》第四条规定:“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法律来源于社会实践,人民群众对社会实践最有发言权;法律须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从,而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推进民主立法,关键是要制度化、组织化。应当完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形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回应社会关切。应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作用,特别重视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渠道,选择法律草案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尤其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凝聚共识,确保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公共意志和公平正义原则。**州人大常委会《条例起草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广泛调研,搞好论证、起草和广泛征求意见工作。书面征求意见应写明反馈意见的时限、方式和相关要求,并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起草单位反馈修改意见,没有修改意见的,也应书面或电话告知;召开有关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的听证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举行听证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按照听证会的有关程序公开进行。”立法机关要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组织立法活动,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人大代表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绝不能把民主立法表面化、形式化。

二、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途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实践证明,执法检查也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普遍形式,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执法检查这一监督形式,一方面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与群众零距离的走访座谈,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让群众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增长见识,提高法律意识,成为人民群众在生活中的自觉行为。

加强司法监督,着力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人大司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确保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要抓住备受群众关注的立案、执行等司法问题,围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进和创新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除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外,还要加强工作视察,必要的时候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通过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进而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司法机关的人事监督,做好司法机关拟任人员的任前考核工作,除了考核其法律知识,把握好任职条件和标准外,还要对拟任人员的司法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把好任前考察关。要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一方面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影响和干预司法工作现象,维护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监督,避免消极不作为、监督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形成监督的常态机制和高压态势,确保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促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四、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办理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监督法》第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要坚持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限期反馈、严格督办”的工作要求,认真接待上访人员,耐心解释疏导,宣传法律法规,及时分析梳理,加大督办力度,促进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五、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法律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每年12月4日,各级人大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与此为契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把握舆论导向,灵活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依宪依法依规治国理政的法治氛围。要通过定期听取普法规划实施及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普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全社会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篇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集结号。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提出许多新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代表工作。

一、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面精神,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次新长征,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体现我们党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更体现我们党对新时代条件下的时代问题的敏锐把握,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水平,必将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新的蓝图、迈向更高境界。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健。要格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自身努力,更需要人大监督的强力跟进。新的使命把人大推到了法治建设的最高前沿,为人大工作提供了广大的空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工作将拥有更大的作为。

二、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我们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意义,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自觉保持信仰上的坚定,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增强政治定力,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要求,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深刻认识大代表代表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真正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代表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保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代表的主体地位和代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到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必须依靠代表来做好代表工作,必须要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把代表工作渗透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三、与时俱进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行权履职,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行权履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人大代表要依法行使人代会期间的权力,参加人代会围绕议题发表意见,提出议案,行使表决、询问质询权、选举权、罢免权、建议批评权。依法行使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会议期间活动的延伸,也是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通过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督促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

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代表培训。搞好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行政体制和政府工作、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代表履职与代表活动的基本知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奠定扎实的基础。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与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以及为参加会议审议做准备结合起来, 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建立代表联系机制,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本级人大代表的固定联系制度,建立和完善代表参加活动、联系选民等制度,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健全工作机构, 搭建服务平台,提供物质保障。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机构,是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桥梁,是服务代表的工作部门。在新的形势下,要逐步建全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力量,州、县(市)、乡(镇)的代表联络机构应单独设立,成为一个职能专

一、服务性强,能为代表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工作机构。积极推进乡镇“代表联络活动站”建设,使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场地、有制度、作公示牌、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代表信箱、有经常活动。使代表联络站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代表信息来源、代表建议处理和代表为民办事的平台。达到州县市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密切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 为党委传言送语、为一府两院进言献策、为群众代言达意; 帮助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帮助选民反映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和纠纷的作用。 (篇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主要阐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进行论述和安排部署,这是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联系,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人大工作实际,深切体会如下:

一、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建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兴则国兴,法治衰则国乱。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式,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要求之高也前所未有。总的来看,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均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从长远来看,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历来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有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了快速发展,最终却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历史和实践充分说明,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因此,要解决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公器私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现象、惩治消极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讲,必须依靠法治,必须依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社会。我们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才能确保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讲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立法,完善法律体系。

第2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来源:中国法学会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11月03日 浏览:357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30日,2014年第21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撰写的文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法学会网现予以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核心要点: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 坚持在什么样的道路上推进法治建设,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实践表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法治道路模式行不通,会水土不服,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

■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司法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推进。

■ 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只有通过法制化,将各种国家治理制度上升为宪法和法律,以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才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执行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我国法治建设步入崭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庄严选择。经过65年的不懈探索和追求,我国社会

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擘画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蓝图,我国法治建设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中央全会。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我们党对担当执政使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刻认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依法治国期待的积极回应,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首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是我们党在探索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更高目标的追求。

——深刻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遇到这样那样的诸多问题,法治建设也不例外。全会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如: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表明,我们党敢于正视这些问题,并且有能力通过实践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推动我国法治事业健康发展。

——清晰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重大任务浑然一体,涵盖法治中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和重要环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许多重大的创新观点,比如,关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观点;关于“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的观点;关于“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观点;关于“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观点;关于“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的观点,等等。这些重大理论创新,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

——系统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保证机制。主要体现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以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深化法治领域的综合改革,充分发挥改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准确理解和系统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

根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什么样的道路上推进法治建设,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实践表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法治道路模式行不通,会水土不服,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实践探索,成功开辟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能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法治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鲜明特征在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注重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

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法学理论的新概念,是法治建设的新思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新格局,为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坚实的宪法基石和法治基础。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法律实施环节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由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引起的。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司法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推进。当前实现公正司法,要加快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力量。人民群众以主人翁意识,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习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自治,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就是国家制度体系,只有通过法制化,将各种国家治理制度上升为宪法和法律,以法律的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才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执行力。国家治理能力,包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国家机构依法履职的能力,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提高这些能力,最关键是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宪法和法律是党和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凝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制度,通过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让人们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公民法人权利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公民法人法无禁止皆可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监督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加强法治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要特别重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热点领域的人权保障,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和救济权。

六是坚持依法执政和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相结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对国家各项事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依法执政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执政党能不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成效。坚持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关键

是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确保党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执政权,实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法治化。坚持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关键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从严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纪可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严惩腐败、整风肃纪作为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点,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和特殊党员,决不给腐败留有制度空间。

三、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担负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用法治理论创新引领法治体系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要注重实践,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领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要发挥好团结、引领、组织、推动、协调作用,努力形成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合力。

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平台,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法治建设的全局性、根本性、前沿性问题,围绕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国家建言献策,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咨询服务,当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更好更有效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要立足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等显著特点,特别是联结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各个领域的独特优势,努力作好各方面法律服务工作,夯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支撑。我们要发挥作为法学界法律界跨界群众团体的优势,积极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法律实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实施;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培养、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不断壮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第3篇: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提纲(依法治国主题)

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交流发言提纲

2018年3月22日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这不仅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现行宪法的第5次修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认为,其重大意义体现在“四个一”:“一个统领”: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次修宪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有效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个思想”: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不仅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更是巩固党执政之基的坚强政治保证,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条主线”:这次修宪是发挥宪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线,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

—1 — 法治方式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一个宣言”: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到本次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及其法律地位的不断提高,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中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决心和信心,极大地维护了宪法权威、捍卫了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带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现结合三个方面,谈几点体会。

一、增强四个意识,把厉行法治与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厉行法治和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旗帜鲜明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商联各项工作全过程。一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必须遵循依法依规办事原则。习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工商联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为根本遵循,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依托“亲清润闽商、促进两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良好工作局面。二要深刻认识到依法依规办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

—2 — 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做好工商联工作,防止“四化”倾向,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好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好党外干部和工商界人士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立足岗位,把学法用法与工商联工作结合起来 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把宪法法律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今后工商联工作的遵循。一方面,带领工商联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一是树立法治观念,当好模范尊法的表率。机关干部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深刻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当好自觉学法的表率。要求机关干部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刻领会依法法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三是严格约束言行,当好认真守法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又是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公仆,要时刻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从内心深处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办事习惯、自觉追求,不穷奢极欲、以身试法,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四是坚持依法办事,当好

—3 — 善于用法的表率。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机关领导干部在用法要上更加积极主动,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另一方面,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继续发挥省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立足“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顺势而为,尽快适应法治的新常态。一是引导企业家学法用法,做依法治国的受益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将逐步形成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民营企业能够在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生产经营,乐享依法治国带来的红利。企业家要改变传统的“找领导”思维模式,加强宪法法律和行业行规等学习,不断提升依法经营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引导企业家诚信守法、履行责任。守法是企业的立足之基,诚信是企业的发展之魂。民营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经营活动要依法办事、依法纳税,公平竞争、不搞欺诈,禁止弄虚作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企业与企业间要严格履行商业合同、契约和承诺,建立和改善互信关系,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三是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做科学立法的参与者。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企业家要参加各级“两会”、征求意见会、政府座谈会等,为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积极献言献策,突破政府部门“闭门造车”樊篱,确保立出的法律法规政策管用好用。

—4 —

三、守住底线,把遵纪守法与修身立德结合起来

遵纪守法,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底线,不是终止线。中央八项规定、党纪国法是对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领导干部更要把修身立德作为不竭的价值追求。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我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员领导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我将永葆敬畏之心,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永恒的奋斗目标。严私德,就是要锤炼意志品质。作为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友,提升个人品德、弘扬家庭美德。首先,要重视反躬自省、自我批评,“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时时有内省之心,有了错误就能够及时发现,就有改正的可能。其次,要遵纪守法、不碰底线。底线就是雷区、高压线,不可触碰。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最后,要防微杜渐、不弃微末。所有的大错都从小错日积月累,所有大问题都从小问题引发。明知悬崖危险,不能寄望于最后的悬崖勒马,最好的办法是不去走那条通往悬崖的小路。即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又管好“家里人”和“身边人”,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

—5 — 齐家,防止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以上,不足不对之处敬请领导及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6 —

第4篇: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作用

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三个全面之间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两个同时发展才能够推动社会前进,小康社会才能实现。

如何认识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二者关系,首先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关系。因为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者,是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也是“四个全面”之魂,如果没有党的领导,这“四个全面”很难实现的。所以没有全面严格依法从严治党的话就不会有全面依法治国,当然没有全面依法治国也难以做到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相辅相成,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我们领导的核心是先锋队,中国能不能建设好关键在党,依法治国是最基本的要求,是最底线最基本的要求,而治党一定比依法治国要求要高。

“中国的事儿要办好,没有党的领导,没有党率先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话,中国的建设是很难办的。”依法执政非常关键,从严治党才能保证依法执政。从严治党治好了,依法执政搞好了、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否则这是实现不了的。依法治国、深化改革、从严治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基本动力、最基本的保障和最基本的支撑,如果没有全面的依法治国实现不了全面的小康社会,不可设想一个全面小康社会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个秩序比较混乱的,那不是小康社会,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它是一个基础。 他们内部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都是有影响和促进的。

第5篇:在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交流发言

在省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交流发言

材料

今天上午,**书记作的辅导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维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从经验与教训的剖析中,总结了基本经验和深刻启示,提出了指导思想和措施要求,为我们县级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维稳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理清了思路。***县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5万人,辖5镇5乡,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86个行政村。如何做好综治维稳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作为县级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必须树牢“一大理念”,履行“第一责任”,把握“四个关键”,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树牢“一大理念”。习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问题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没有稳定的环境,发展无从谈起,改革也无法进行。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关键时期,“维护一方”平安,让全县老百姓安居乐业就是最大的政绩。维稳不是“维持”稳定,稳控不是上交矛盾“和稀泥”,解决问题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坚持教育引导全县各级时刻牢固树立“抓稳定促发展、靠发展保稳定”、“稳定压倒一切、安全发展第一”的理念,始终把综治维稳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中心工作做到哪里,综治维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努力把功夫下在平时,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源头预防、舆论引导、基层基础等重点,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

履行“第一责任”。维护稳定是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作为县级政府的负责人,必须把维稳责任挺在前面,放在“第一”的位置,对维稳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倾向性问题、矛盾集中突出问题、典型案件、亲自抓在手上,亲自包案化解。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样层层传递压力、层层靠实责任,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过程控制”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维稳形势,进一步落实维稳形势半月分析、月报告和季度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将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充分发挥好综治考评这一“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维稳问 责,全力营造最安全、最稳定、最高效的发展环境。

把握“四个关键”。

一是抓牢依法治理这一“牛鼻子”。维稳工作需要用法治来引领,只有牢牢抓住了领导干部办事依法和群众守法这个关键的“两头”,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律这把尺子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善于用法治思维来谋划、推动维稳工作,善于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善于用法治方式来管人管事,努力纠正以牺牲法律为代价、“花钱买平安、摆平就是水平”等错误做法。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和法律手段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办案,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切实纠正“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和以闹求决、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和过激行为。坚持依法化解矛盾,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对进入法定渠道的矛盾问题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对恶意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坚决依法处置,让群众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

二是扭住源头管控这一“着力点”。做好新形势下的维稳工作,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把源头管控作为维稳工作的切入点,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信访问题解 决在基层一线。一要大排查。从群众关注的问题入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间,妥善予以解决。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劳资纠纷等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努力使纠纷早解决,隐患早消除,矛盾不上交。二要大接访。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重点稳控案件,继续实行“四定五包”责任制,切实做到“五个一”,做到信访问题未解决到位不松劲、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不销号。三要大调解。按照立足调解矛盾、就地化解矛盾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政治等手段,坚持把心理疏导、回应诉求、解决问题、调解矛盾等有机结合起来,妥善解决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是筑牢基层基础这一“压舱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有坚固的基层基础。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和专业调解组织,着力构建治安联防、矛盾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稳定联建的机制,使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成为维稳的主要力量和战斗堡垒,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做到重大决策“应评尽评”,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联席会议、督查通报、培训交流、专家 库等制度,努力推动稳评工作由“被动评估”向“主动评估”、“事后维稳”向“事前创稳”转变。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着力强化平安建设,不断完善打防管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快速反应、应对得当。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天眼”、“百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和帮扶体系,切实提高社会面维稳的可控度。加强综治维稳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掌握舆论引导这一“主动权”。网上不稳,社会难安。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是赢得群众支持,掌握工作主动,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网络媒体定位,促其承担起服务大众、引导大众舆论、为公众舆论监督提供真实可靠事实的社会责任。全面实行新闻发布制度,对社会焦点、民生热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发音,第一时间澄清,把公众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防止恶意炒作。加强对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使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理顺群众情绪,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突出正面引导,让其不攻自破。对在网上恶意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的要落地查人,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今后,我县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做好维稳工作和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维稳责任,切实强化风险防控和平安建设,努力把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各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6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班上的发言

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作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年初对我市提出的“把老区发展得更好”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卢展工书记提出的“把老区建设、海西建设结合起来,发挥老区在海西建设中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海西重要增长极的重大机遇,更是××各级党委、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为民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重大责任。此次研讨班系统、全面研讨学习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各个方面的问题,省领导的报告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理清了思路。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特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的主要内涵,具体表现在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文明新风树立,村镇容貌改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社会民主和谐。五句话二十字是相互统

一、相互促进、紧密联系的整体,是全面小康社会在农村的具体化,是三个文明、四个建设在农村的形象化。

××和全国、全省的许多地方一样,80%的农村人口、80%的区域面积属于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上是关系区域发展的大事,必须跳出“三农”看“三农”,跳出“三农”抓“三农”;必须从区域发展的大局出发,进行统筹谋划建设;必须从经济发展的规律、区域发展的基础、可以形成的优势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出发,落实“20字”的要求。

一要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落实到一个个项目上。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项目。这几年我市坚持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作为发展的主线,围绕发展抓产业、围绕产业抓项目、围绕项目抓服务、围绕服务造环境,实践证明促进了经济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城乡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了就业增加、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的转移。同时,还促进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营造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发展氛围。在新农村建设中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坚持生产性项目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并举,在继续抓好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同时,大力发展生产性项目;坚持非资源型产业与资源型产业并举,在继续抓好资源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所有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财税点、新的就业点,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向上争取、利用外资和区域协作、激活民资、现有企业延伸做大四条渠道实施项目。通过项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经济政策、效能告诫、项目考评五项措施推进项目环境建设。把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合力。

二要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继续推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立足现有基础、现有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一方面,要通过加快工业化,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带动农业经济生产经营理念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质量效益的提升;带动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的转移,促进农村人口的转移。另一方面,要通过城镇化,带动工业的集聚和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人口的转移,带动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充分利用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在高速公路沿线互通、铁路场站、机场等交通便利,土地、水资源比较丰富,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地方,规划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统筹规划好工业区、商住区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水、电、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有效利用各种生产要素,构建金融、科技、物流、信息、人才等服务体系,实施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提高工业发展的承接和服务能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形成人口与产业集聚相结合的经济增长板块。目前要抓好已先行启动的1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进行相应的产业、基础设施、功能布局、产业工人培育的规划以及立足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的“飞地工业”政策,使优势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使在岩落户的企业能做大做强做优做久。

三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抓好新农村建设,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和谐发展。继续从农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最具体的事做起,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农村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完成“五通”工程和水利“六千工程”,完善县、乡、村公路交通路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从利用废渣、废水、废气开始,推行“猪沼果”、“猪沼林”、“猪沼草”等生态养殖模式,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 “四位一体” 总体布局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氛围和合力。

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急也不能等。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积极探索,积极推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工作实际效果,为闽西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而不懈努力。

第7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试卷87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 试卷87分

1、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正确

2、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错误

3、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错误

4、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路,依法治国贯穿其中,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强调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正确

5、“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

正确

6、十六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错误

7、2011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于2010年底如期形成。

正确

8、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正确

9、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合法性要求。

正确

10、对法律心存敬畏,在处理人与事时才能心存善念。

正确

11、(

)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十五大

12、(

)是世界各国通过实践总结的治国原理,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法治

13、(

)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认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只能靠法治而不能靠人治。

邓小平

14、(

)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十六大

15、2012年十八大提出了(

)。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总目标

17、(

)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

18、法治思维的前提和基础是(

)。

德治 以民为本 法治

法律

19、(

),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目标。

德才兼备

20、(

),即要求领导干部旗帜鲜明地站在党和人民群众一边。

政治立场

21、法治思维的逻辑推理至少包含(

)。

四个维度

22、“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出自(

)。

习近平

23、政治权力的(

)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权属 规范性 合理性

合法性

24、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正常上访行为,则依法予以(

)。

打击

25、依法治国是(

)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施 开展 实现

预设

26、依法治国应当与(

)相结合。

依宪治国 依法行政

以德治国

以法治权

27、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素中,作为依法办事中心环节的是(

)。

有法可依

28、解决非正常上访问题,需要坚持(

)最终原则,捍卫司法权威。

司法

29、(

)认为法治就是对法律的普遍服从,同时法律本身应该是良法。

亚里士多德

30、现阶段,稳定社会秩序,除了要不断加快发展经济之外,重中之重就是要强调(

)。 平等 公平 法治 福利

31、近代文明的发展主要分为(

)三个层面。

器物层面 制度层面

文化层面

3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主要包括(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

33、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

)作用。

引领 规范

34、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

)。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3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包括(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6、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包括(

)。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7、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

)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 法治方式

38、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推动形成(

)的法治环境。

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

39、法治思维是指运用(

)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形成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

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

法律精神

40、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为人民(

)”。

服好务 执好纪 问好责

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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