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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准则条例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16年02月16日10:23

来源:《求是》

原标题: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要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修订背景,掌握核心要义,熟悉重要条文,把握具体运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修订《准则》和《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纪律审查的案例来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里”,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才是“根”。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立根固本、标本兼治,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抓起,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修订《准则》和《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树立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确立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准绳和尺子。

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内的根本大法。依规管党治党必须尊崇党章,推动全党学习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维护党章。同时,要进一步扎细扎密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修订《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总依据,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内法规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一贯重视和坚持制度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现实需要。原《准则》适用对象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廉洁主题不够突出,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原《条例》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纪法不分,近80条规定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修订《准则》和《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实现纪法分开、彰显党纪特色,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认识的深化。

管党治党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严明党的纪律方面一寸不让,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锲而不舍,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在惩治腐败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毫不松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修订《准则》和《条例》,对三年多来党的建设特别是管党治党丰富实践提炼,把成功经验及时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修订两部党内法规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纪律规则约束,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修订《准则》和《条例》,都是从研读党章入手,既追溯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又联系实际立足当下,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具体化。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准则》明确提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要求。又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条例》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

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近年来,党内出现不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有的政治野心膨胀,大搞团团伙伙;有的妄议中央,制造政治谣言;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问题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以解决。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加强党的纪律,就要抓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大量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可以防止“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紧密结合。道德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以德治党的“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修订后的《条例》,聚焦党纪戒尺定位,围绕“六项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得益彰,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准则》的精神实质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个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准则》重申了党性修养的“四个必须”。《准则》在概括党章总纲的基础上,开篇就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必须”。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四个必须”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核心内容和根本要求。坚持“四个必须”,就能明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守廉洁准则;违背“四个必须”,就会迷失方向、放松警惕、违反纪律甚至违法犯罪。

《准则》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和抓住“关键少数”相结合。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全体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提出“四个自觉”。“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相互贯通、浑然一体。比如,《准则》要求普通党员“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两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普通党员也是党的一员,必须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党员领导干部是从普通党员中成长起来的,党员坚持“崇廉拒腐”,就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用权”打好了基础。

《准则》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让党员干部能够自觉践行。制度要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才能得到有效执行。《准则》第一条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求全体党员舍弃自己的合法利益是不现实的,但要求党员把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统一起来,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却是必要且可行的。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并不是降低标准。从目前情况看,“八条规范”标准已经不低,需要跳一跳才能够得着。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准则》是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要求广大党员清正廉洁、严格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完全坚持正面倡导的党内法规,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公仆本色,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法规制度的执行,一靠自觉,二靠监督。《准则》没有罚则,要靠全体党员自觉遵照执行;但《准则》的每一条规定背后,都有惩戒机制提供刚性约束。比如,严重违反《准则》中公私分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等规定,都能在《条例》中找到处分依据。另外,《准则》的颁布,意味着把监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尺子交给了广大群众,这也是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

四、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规定了六大类违纪行为。修订后的《条例》有4个鲜明特点。

《条例》尊崇党章、细化了纪律。《条例》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明确规定违反党章要受到纪律追究。全面梳理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整合修订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都不再重复规定,只在分则中设置衔接条款,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

《条例》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新增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内容更为丰富,“笼子”更为严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规定了较重的处分档次,以发挥党纪处分的威慑作用,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条例》体现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一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的部署和要求转化为纪律规定。比如,《条例》第19条关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要从重、加重处分的规定;第126条关于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二是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廉洁纪律进行了归纳梳理,提高了现实针对性。比如,《条例》第83条、第84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三是突出群众纪律,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条例》提出了党纪处分工作五项原则。《条例》在总则第4条明确提出了党纪处分工作五项原则,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其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也是党纪处分工作的首要原则。《条例》第114条规定,党组织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要受到党纪处分,充分体现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担当”的要求。五项原则不仅规定了各级党组织严肃执纪的责任,也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在执纪实践中,应“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回归党章要求,强调纪律检查是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唤醒违纪党员干部。在执纪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这些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五、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各级党委(党组)来说,就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对各级纪委来说,就是履行监督责任,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对广大党员来说,就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严守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第2篇:《准则》《条例》试卷

《准则》《条例》知识题

一、单项选择题(52题)

1.2015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A)

A.中共中央政治局 B.中共中央 C.中共中央书记处 D.中共中央办公厅 2.新《准则》《条例》自( )起施行。(B) A.2015年12月1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6年7月1日 D.2015年11月1日

3.( )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新《准则》《条例》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C)

A.人大

B.政协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D.党的组织部门 4.新《准则》导语强调 ( )个“必须”。(B) A.3 B.4 C.5 D.6 5.新《准则》共( )条规范。(B) A.6 B.8 C.10 D.12 6.新《条例》共11章 ( )条。(A) A.133 B.156 C.178 D.142 7.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共有( )种。(B) A.一 B.二

C.三

D.四

8.《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两部分:一是 ( );二是( )

(C)。

A.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领导廉洁从政规范 B.党员廉洁从政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C.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D.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

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 ),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B)

A.以人为本 B.重在立德 C.重在立法 D.重在立规 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要坚持( ),先公后私,克己奉公。(B)

A.公正无私 B.公私分明 C.崇廉拒腐 D.崇廉尚廉 1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要坚持 (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C)

A.拒腐防变 B.崇廉尚洁 C.崇廉拒腐 D.崇廉尚廉

1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要坚持(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A)

A.尚俭戒奢 B.艰苦奋斗 C.禁奢崇俭 D.倡俭戒奢

1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要坚持( ),享受在后,甘于奉献。(B)

A.吃苦耐劳 B.吃苦在前 C.任劳任怨 D.辛苦在前

1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 )。(A)

A.人民公仆本色 B.公仆本色 C.干部本色 D.领导本色

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用权,自觉维护( )。(B)

A.人民利益 B.人民根本利益 C.群众根本利益 D.党员干部利益

1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 )。(D)

A.思想道德意识 B.廉洁从政意识 C.道德修养境界 D.思想道德境界

1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 ( )。(C) A.优良家风 B.廉洁家风 C.良好家风 D.文明家风 18.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B)

A.一年 B.一年半

C.两年 D.三年

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C )

A.降级 B.记过

C.撤销党内职务 D.撤职

20.一人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 )。(A)

A、合并处理 B、分别处理 C、分开处理 D、并案处理 21.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除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 )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B)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一年

22.某党员干部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给予( )处分。( 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3.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处分。( 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4.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 )处分。(D )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 )。(A) A.自然撤销 B.暂时保留

C.视情况而定 D.没悔过表现的,可以保留

26.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 )。(D)

A.通报批评 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7.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C)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28.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

组织活动的,给予( )。(B)

A.通报批评 B.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9.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对该党员应给予( )处分。(A)

A.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C.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不追究其责任

30.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C)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3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 ),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D)

A.影响国家利益的 B.影响人民利益的

C.损害党、国家的 D.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2.党员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应当负( )。(A)

A 主要领导责任 B 直接领导责任

C 重要领导责任 D 次要领导责任

3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 ),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

A 议事规则 B 行政监察法 C 行政诉讼法 D 民主规则 34.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 )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A)

A 中止 B 终止 C 保留 D 取消

35.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 )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B)

A 公平 B 公正 C 公开 D 严格

3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 )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B)

A.上级组织 B.党外组织 C.同级党组织 D.同级纪委 37.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党的( )。(A)

A 政治纪律 B 组织纪律 C 廉洁纪律 D 工作纪律 38.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 )处分,直至开除党籍。(C)

A 加重 B 从重 C 从重或者加重 D 重大

3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抓住重点、删繁就简,突出以德治党,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 )。(A)

A.全体党员 B.全体团员 C.全国人民 D.党员干部

4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

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A)

A.党章 B.纪律处分条例 C.廉洁自律准则 D.宪法

4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 )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D)

A.宪法 B.国家法律法规

C.纪律处分条例 D.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4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 )处分。(C) A.从重 B.加重

C.从重或者加重 D.严厉

4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 )。(B)

A.改组

B.解散 C.改组或解散 D.撤销

44.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 ) 处分。(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4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上行为属于违反( )行为。(A)

A.廉洁纪律 B.组织纪律 C.政治纪律 D.工作纪律 46.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 )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

A.社会团体 B.私营企业 C.国有企业 D.外资企业 47.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 ),分别给予处分。(C)

A.情节的轻重 B.职务的高低

C.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D.所得的数额

4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 )职务开始依次撤销。(A)

A.最高 B.最低 C.兼任 D.视情况而定

49.党员徐某为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经徐某同意,该单位在每年“五一”、“十一”及春节期间,以福利费名义向管理对象索取钱物,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B)

A.徐某作为单位“一把手”,收受管理对象所送钱物,已构成受贿错误

B.该事业单位构成单位受贿,徐某作为法人代表,应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C.该单位接受管理对象钱物的行为,构成违法廉洁自律规定错误 D.徐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决策把关不严,同意接受管理对象的钱物,构成工作失职错误

5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论。(B)

A.索贿 B.受贿 C.贪污 D.非法占有

51.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 )的具体化。(B) A 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B 党章规定

C 十八大精神 D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52.修订后的《条例》共( )编( )条。(A) A 3 133 B 5 134 C 7 132 D 9 131

二、多项选择题(45题)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 。(ABCD)

A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B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C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D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 。(ABC)

A公私分明 B先公后私 C克己奉公 D为名服务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党员要坚持 。(BCD) A、清正廉明 B、崇廉拒腐 C、清白做人 D、干净做事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党员要坚持 。(ABD) A、吃苦在前 B、享受在后 C、勇于奉献 D、甘于奉献 5.全国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 、的有效机制。(ABC)

A、不敢腐 B、不能腐 C、不想腐 D、不愿腐 6.新《准则》适用对象为 。(AB) A.党员领导干部 B.全体党员 C.公务员 D、领导干部

7.新《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ABC) A.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B.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绝对忠诚、绝对可靠 8.新《条例》“六大纪律”是指 :(ABC) A.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B.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C.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C.从政纪律、群众纪律 9.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AB) A.改组 B.解散 C.撤销 C.合并 10.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ABC) 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全部责任者

11.以下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BC)

A.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B.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C.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 D.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的

12.下列有哪些行为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ABCD) A、违反有关规定配备公务用车

B、违反有关规定购买公务用车 C、违反有关规定装饰公务用车 D、违反有关规定更换公务用车

13.下列属于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ABCD) A、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B、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C、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D、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

14.下列属于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ACD) A、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 B、租借办公用房的

C、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D、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是对“廉”的具体化,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好 之间的关系。( ABCD ) A、公与私 B、廉与腐 C、俭与奢 D、苦与乐 1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 。(ABCD)

A、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B、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C、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D、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分则”部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十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和生活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ABCD)

A、组织纪律 B、廉洁纪律 C、群众纪律 D、工作纪律

1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 和 。(AC) A、党组织 B、党员领导干部 C、党员 D、党员干部

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警告、。(ABC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B) A、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B、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C、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D、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21.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 ?(ABCD) A、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B、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

D、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22.侵犯党员的 权、权和 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CD)

A、表决 B、发言 C、选举 D、被选举 23.下列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ABCD) A、经商办企业的

B、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C、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D、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24.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或者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BD)

A、超标准 B、超范围接待 C、借机收敛财物 D、借机大吃大喝

25.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 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BCD ) A、泄露试题 B、考场舞弊 C、涂改考卷 D、违规录取 26.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有 。(ABCD) A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C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7.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有 。(ABCD) A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B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C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D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28.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等,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ABC) A 礼品 B 礼金 C 消费卡 D 公务卡

29.党员干部的 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C)

A 配偶 B 同事 C 子女及其配偶 D 父母

3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ABCD)

A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B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C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D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31.留党察看处分,分为 。(BC) A 留党察看半年 B 留党察看一年 C 留党察看二年 D 留党察看三年

3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 。(BC)

A行政 B从政 C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D自觉保持为民服务

33.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

许任何 或者 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CD) A领导 B部分人 C个人 D少数人

34.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 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AB)

A党的形象 B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 C损害国家利益 D损害人民利益

35.党纪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对违犯党纪的 和 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AB)

A党组织 B党员 C群众 D社会团体 36.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BCD) A发言权 B表决权 C选举权 D被选举权

37.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 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

A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 B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C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D 反对单位工作安排

38.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 )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D)

A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B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C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D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

39.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 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

A隐瞒事实真相

B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C歪曲事实真相 D 替人游说

40.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D)

A 怂恿 B 纵容 C 教唆 D 默许

41.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 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BCD) A 经商办企业的;

B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C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D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42.下列哪几项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ABCD) A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B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C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D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

43.党员王某为某消防支队主管领导,王某妻子为某消防公司的员工,对这一现象表达正确的是?(BCD)。

A 这很正常,并没有违反党纪法规。

B 这种现象是不合党纪的,王某应该按规定予以纠正。

C 如果王某不纠正,王某本人应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予以调动职务。 D 拒不纠正,又不辞去或调整职务,王某要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4.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贪污 款物的,从重或加重处分。(ABC)

A.党费 B.社保基金

C.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 D.专项补贴资金

45.生活奢靡 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BC)

A.骄奢淫逸 B.贪图享乐 C.追求低级趣味 D.违反社会公德

三、判断题(30题)

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 错 ) 正确答案: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对 ) 3.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 )

4.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对 )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

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了“8个禁止”“52个不准”。(错)

正确答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仅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错)

正确答案: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8.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

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对)

10.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免予处分。(错)

正确答案: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 12.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

1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

14.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对)

15.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16.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17.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

18.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19.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20.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21.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22.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

2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对)

24.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

25.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对)

26.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开除党籍。(错) 正确答案: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党的生活纪律。(错)

正确答案: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2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对)

29.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对) 30.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

四、简答题(7题)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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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4、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答: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5、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5种。分别是: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六项纪律”有哪些?其中,“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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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属于违反哪项纪律规定内容?

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

7、如何区分违纪行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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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准则、条例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树起立德向善的正面规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才281个字?怎么这么短!”

这是很多人读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后的第一感受。从4部分、18条、3600余字到8条、281字,《准则》为何在修订后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修订后的《准则》将起到怎样的作用?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在内容上做“减法”,在对象上做“加法”

据介绍,目前我们党内共有两部准则:一部是1980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另一部是1997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从字面意思来解释,它是依道德之理所遵循的标准或原则。它是党内法规中仅次于党章的高位阶制度类型,其地位高于条例、规则、规定。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此次修订删繁就简,提纲挈领,在对象上做„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减法‟,突出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是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和党规建设走向成熟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高波认为。

分类指导、分别要求,体现“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原则

修订后《准则》的另一大特点是,不再仅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面向全体党员,但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全体党员,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四个自觉”。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分类指导、分别要求,表明了加强纪律建设的务实态度和科学精神,体现了“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可以说是十八大之后“精准反腐”理念的自然延伸。同时,这样做还充分体现了职位越高要求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党内监督观,对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高波认为,《准则》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正面清单”,坚持党章导向、立德导向,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以党章为遵循的原则:一是将现行党章“总纲”“党员”“党的干部”等部分的相关重要内容,具象化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具体要求,同时分为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加以差异化、细分化规范;二是把党章中关于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等原则要求,实体化为普通党员如何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领导干部如何处理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问题,纲举目张、微言大义,有助于唤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彰显和维护党章权威。

树立党章党规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读完新修订的《准则》,有人提出疑问:《准则》中的内容都是比较原则性的要求,如何保证在实践中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

高波指出,尽管准则指向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其内涵具有信念、信仰层面的内化性,但是,其行为指向还是具象化的,也就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从落实角度说,可将其与立规惩恶的负面清单即《条例》对应联系起来,比如“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内容可与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相对照,倒逼党员干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守住了底线,才有可能去追求高标准。

谢春涛认为,近年来,党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党的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就容易让一些党员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漠视纪律和规矩,越过党纪甚至国法底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准则》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要结合《条例》的执行,切实发挥好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所负的主体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厘清立规惩恶的“负面清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从原条例的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到修订后的3编、11章、133条、1.7万余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体例、长短发生了变化,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甚至达到100%,可谓是‚脱胎换骨‛。有关专家指出,《条例》作为负面清单,在党规党纪体系中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对其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调整,有利于其上下游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也有利于以党章为核心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

将原先十类纪律重新归纳为六类纪律,力求‚纪律姓‘纪’‛‚纪法分开‛

据介绍,现行《条例》中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且存在纪法不分的情况,在178条中有近80条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这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重复交叉、纪委成为党内‚公检法‛等问题的出现。

正是因此,原先十大类纪律中与法律重复的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渎职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类别被取消,重新被归纳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类。这虽然在数量上少于原来的十大类纪律,但却完全做到了‚纪律姓‘纪’‛,其‚制度成色‛有了质的飞跃。

‚这六大纪律恰恰是‘破法’之前‘破纪’的高发点,循着问题导向加以‘精准防控’,使得《条例》的实体内容凸显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质。这是构建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的创新探索和经典范例。‛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评价说。

突出政治纪律,抓住‚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

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指出,从党史党建角度看,革命理想高于天,政治纪律重于山。中国共产党是有崇高革命理想和铁的政治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政治理想是政治纪律的精神内核,政治纪律是政治理想的外化要求。政治组织严密、政治纪律严明,是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基因,也是长期执政条件下抗御风险、兴党强党的巨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严明党纪,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严肃执纪,要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取得关键突破。因为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如果听之任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威胁党的执政安全,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可以说,政治纪律是‘纪律之王、纪律之本’,是‘纪律中的纪律,规矩中的规矩’。扭住这个核心就是抓住了党的建设的生命线、纪律建设的根本点。‛谢春涛认为。

高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以严肃查处政治‚破纪‛行为为龙头,强化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的纪律要求,纲举目张、言出纪随,为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风向标,为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清除存量‛确立了定盘星,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拉起了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这些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执纪监督实践,为修规整纪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强化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提供了鲜活证例。因此,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加以具象化、清单化,让党员干部牢记一言一行的政治标准、政治底线,既是纪律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的必由之路。

‚修订后的《条例》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是党的纪律建设日渐成熟、更加自信的表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表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评价道。

八项规定写进《条例》,‚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贯彻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并始终坚持不懈,通过狠抓节点、密集通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原先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四风‛问题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遏制。

新《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让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有规可依‛。

多位专家指出,此次修订《条例》,将纪严于法、纪法分开作为重要原则之一,将十八大以来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是补强党纪‚短板‛、做实执纪监督的重要举措。

其中,最能体现这一原则的条款,集中表现为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比如,增加了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非组织活动、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以及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方面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等,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使得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彰显政党特色、党纪特征,为治病救人、正风肃纪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支撑。

可以说,这次修订工作表明党对纪律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必将对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这些规定,离你不远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里那些大家关心的条款——这些规定,离你不远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公布,引发各界关注。记者梳理了几条颇受关注的规定,解读分析。这些规定,其实离你我并不远。

党员不能炒股了吗——是误读!

《条例》发布后,第八十八条第三款提到了‚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很多人疑问:‚难道以后党员都不允许炒股了?‛

实际上,这一条的处分情形是有前提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那么,‚有关规定‛指的是什么规定呢?经了解,这主要是指2001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份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7类行为,例如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等。

可见,‚党员不能炒股‛是误读,党员依法投资买卖股票行为没有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被废止——想多了!

另一条受到舆论广泛关注的是现行《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要受到纪律处分,而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这一款。于是有人发文称,这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即将被废止。

事实上,现行《条例》中之所以没有出现‚计划生育‛的字眼,是因为我国在2001年已经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次修订明确强调要改变原先‚纪法不分‛的情形,在修订中将原《条例》中近半数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的条款删除。‚计划生育‛这一条显然也是因为已经有法律明文规定,所以才不再在新《条例》中出现。

老乡会、校友会还能参加吗——看情况!

新《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那么,是否以后同学聚会、战友聚餐都不能参加了?

这里要注意《条例》中的两个限定: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即对象一般来说是指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二是‚违反有关规定‛,这里的规定指的是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依然可以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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